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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仅仅有2年的效力

日期:2017/3/29 11:27:42 人气: 标签:大连 律师
导读:大连律师指出,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该条明确,“被执行人…
   大连律师指出,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该条明确,“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关于为什么如此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解释称“不规定纳入失信期限,不利于激励失信被执行人纠正失信行为”。大连律师非常遗憾的指出,虽然说的是汉语,但是不理解,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老百姓的思维是,他不还钱,就一直把他挂在网上,直到死!不还钱,还不让出口气吗!局长的思维显然另类,似乎是说挂了2年都不给,那就是真真正正还不上了,饶了他吧!
    大连律师认为确实有人是还不上,还不上确实严格讲也不是失信。不上失信名单,是不是应该上偿还不能执行人名单呢?大连律师的小人心态发作,偷偷的想执行局是怕失信被执行人丢脸,还是怕自己丢脸呢?毕竟名单越来越长,600多万呢!这是打失信人的脸,还是执行局的脸呢!如果2年的话,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