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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颁布之后,侄子(女)、外甥(女)有继承权吗?

日期:2022/9/23 9:56:15 人气: 标签:大连 律师
导读:我们假设,有个李某一生未婚,没有子女,李某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但都已去世,李某的哥哥有个儿子李小某,姐姐有个女儿叫张某,他们都已成家立业。李某的父母也…
   我们假设,有个李某一生未婚,没有子女,李某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但都已去世,李某的哥哥有个儿子李小某,姐姐有个女儿叫张某,他们都已成家立业。李某的父母也早已离世。如果李某去世,他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签订遗赠协议,那么他留下来的财产将如何处理呢?
   大连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们先看李某的情况属于无配偶、无子女、无父母,就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接着向下看,李某的哥哥、姐姐也已经去世,更不用说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是说也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
  那不是无人继承?
不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大连律师说法,《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针对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作出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本案中,李某无子女,无配偶、父母均已离世,则李某去世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第二顺序继承人李某的哥哥、姐姐也早于他去世,李某也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李某的哥哥、姐姐先于被继承人李某死亡的,可以由被继承人李某的哥哥、姐姐的子女即侄子、外甥女代位继承李某遗产。而根据原继承法的规定,李某若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没有受遗赠人的话,其遗产最后很有可能被收归国有。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较为有限,主要集中在被继承人的核心家庭成员范围内,民法典通过扩大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从源头上减少了无主财产出现的可能性,代位继承人范围的扩大在遗产传承方面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