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生效的时候,由于法律之间的矛盾,对于五保户这样由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自然人,他们身后留下的遗产是可以继承,还是归国家所有,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有争议的,但是在《民法典》颁布之后这个问题有了明确的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自然人,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大连律师指出,这样的规定有利于继承人继承财产,更有利于维护被继承人的利益,并且缓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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