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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照租赁”(房屋连带营业执照一并租赁)如何处理?

日期:2023/8/6 8:29:15 人气: 标签:大连 律师
导读:大连律师指出,商业用房的租赁市场上,存在一种特殊的租赁现象——带照租赁,即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及以租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的营业执照一并提供给承租人,承租人…
  大连律师指出,商业用房的租赁市场上,存在一种特殊的租赁现象——带照租赁,即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及以租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的营业执照一并提供给承租人,承租人不仅可以使用租赁房屋,还可依据出租人的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在租赁房屋中经营,因此,带照租赁的租赁合同实际上包含了提供营业执照和提供房屋供他人使用两部分内容。
  营业执照的使用属于行政监
管的范畴,所以一般来说,不会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但需注意,因国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的项目设置了限制经营和特许经营制度,若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进行经营的范围包含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的活动,则属于擅自变更经营主体,会对市场秩序造成破坏,影响国家、集体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所以该类带照租赁可能别认定无效。作为承租人而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营业执照也是支付对价的一部分,则若因出租人原因导致营业执照无效或失效时,承租人很可能就失去了租赁该房屋的意义,应争取此种情形下从租赁关系中解脱出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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