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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没有办理继承之前,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其他亲属,能否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日期:2013/5/15 8:43:19 人气: 标签:大连 律师
导读:大连律师指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因继承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大连律师事务所指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因继承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